广州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
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专委会、各会员、各区教育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会将承担2021年广州市优秀教学成果推荐工作。现就开展成果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开展申报
本次由广州教育学会负责推荐的广州市优秀教学成果的名额为10项,我会将面向各专委会、全体会员、各区教育学会、本市教育系统其他社会组织接受申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教学成果的申报工作。各专委会、各区教育学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发动会员申报,我会将按《通知》的要求严格遴选,从中择优推荐10项参加市级评审。
二、材料报送有关要求
请申报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整提交申报材料。
(一)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
1.上传时间、网址及流程指引:
各成果负责人必须于9月24日-29日(工作日时段)登陆“广州教育学会科研课题(成果)管理系统”(http://ky.gzse.org.cn/kyms/)上传资料。
2.上传材料内容
(1)“广州市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表/推荐书”(附件2/附件3/附件4)(word 文档)
(2)“广州市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表/推荐书”扫描件(相关页按规定手签姓名、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附件3/附件4)
(3)2021年市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5)(word 文档)
(4)2021年市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5)扫描件(单位须加盖公章)
3.上传材料要求
(1)扫描件凡涉及要签名的地方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手签,凡涉及单位落款处均须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线上上报材料经学科评审小组初评及专家组终评后,我会将在广州教育学会官网公示推荐参加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的入选名单。入选成果负责人须于10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凡涉及要签名的地方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手签,单位落款处均须加盖公章)送至广州教育学会秘书处(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172号205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0-83513805。
纸质材料不予退回,请申报人自行保留底稿。
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2.广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基础教育)申报表及填报说明
3.广州市教育教学成果(职业教育)推荐书及填报说明
4.广州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推荐书及填报说明
5.2021年市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
广州教育学会
2020年7月21日
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广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基础教育)申报表及填报说明.doc
附件3 :广州市教育教学成果(职业教育)推荐书及填报说明.doc
附件4: 广州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推荐书及填报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