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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教育学会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4-02 04:07 学会通知

广州教育学会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专委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3)要求,现就我会遴选推荐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市教育局分配我会申报限额为2项。我会将面向各专委会组织申报,每个专委会可推荐不超过1项成果参加遴选。

我会将组织市级评审,择优评出2项优秀成果,根据专家意见指导修改完善后,按有关要求报送参加市级评审。

二、申报条件

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条件参见《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1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评审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和《申报汇总表》。

四、申报时间

请各专委会4月15日(星期四)17:00时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广州教育学会秘书处(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172号205室)。纸质材料不予退回,请申报人自行保留底稿。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单位名称+**专委会+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gzjyxh@126.com。材料不规范、不完整、弄虚作假以及逾期报送的将不予以受理。

五、其他事项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申报评审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可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阅和下载。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

        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

        通知

 

 

                                                            广州教育学会

                                                            2021年3月31日

 

联系人:刘海文,联系电话:83513805



广州教育学会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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