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通知

学会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学会通知

广州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广州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3-05-08 04:13 学会通知

广州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广州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市各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市教学成果遴选通知”,见附件1)要求,我会承担2023年市优秀教学成果(以下简称“市教学成果”)相关项目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非教育系统从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研究工作的各级各类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在基础教育领域或中等职业教育领域反映我市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

二、申报说明

(一)成果申请和推荐。教学成果申请人应为非教育系统的单位或个人,由非教育系统的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向我会推荐,同一单位推荐最多不超过3项。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有关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二)申报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市教学成果遴选通知中的“成果内容”和“申报要求”。

(三)申报时间。各有关单位在2023年6月15日前,向我会推荐成果申报材料。

(四)推荐方式。

各推荐单位通知获得推荐的申报人进入广州教育学会官网(http://gzse.org.cn),点击主页的【课题管理】按钮,进入广州教育学会教育科研管理系统,注册为“科研人员”,选择“2023年市优秀成果”批次进行网络申报。

各推荐单位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2023年广州市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4)盖章后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我会联系人邮箱(电子邮箱:gzjyxh@126.com)。

三、遴选推荐

我会将按市教学成果遴选通知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

经评审公示后,我会将请专家指导获推荐申报资格的申请人对申报材料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于6月30日之前在市教育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js.gzeducms.cn/)注册账号进行申报。

 

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2.广州市教学成果(基础教育)申报书

3.广州市教学成果(职业教育)申报书

4.2023年广州市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

5.2023年广州市教学成果推荐联络信息表



                                                    广州教育学会

                                                    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刘海文,联系电话:84784924,电子邮箱:gzjyxh@126.com)



文件下载:广州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5.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