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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教育学会关于开展教育科研课题 2023年下半年结题验收的通知

2023-07-07 09:00 通知公告

广州教育学会关于开展教育科研课题2023年下半年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会员,各专委会,各区教育学会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努力提升我市群众性教育科研的水平,根据《广州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及《广州教育学会关于公布2023年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的规定,我会每年将分别在上半年(4月)和下半年(9月)各安排一次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经研究,我会将启动2023年教育科研课题下半年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本次结题验收对象为本会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的团体会员在我会立项、按计划开展不少于一年的研究并已完成研究任务的教育科研课题。2021年由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和广州教育学会共同立项的国防教育专项课题结题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二、结题验收办法

(一)准备材料:由课题负责人登录“广州教育学会”官网(http://gzse.org.cn),点击首页的【科研课题管理】按钮,进入广州教育学会教育科研管理系统(简称课题管理系统,下同),查阅结题指引,下载结题验收申请书等相关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准备结题材料。

主件:结题验收申请书;

附件:包括开题报告、结题报告(请自拟格式)、代表性成果等(重点课题需提交中期报告)。其中,代表性成果范围包括论文、案例、精品课例、著作,以及被教育部门采纳或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

(二)申请结题:课题负责人准备好相关材料之后,于9月1日-30日,按指引在课题管理系统上按结题指引提交全部结题材料(包括所有过程性材料)。

(三)专家评审:学会秘书处在学会专家库抽取和组织课题评审专家对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依申请反馈给课题负责人和课题承担(依托)单位。

(四)组织复评:

1.凡在集中验收评审中初定为优秀的课题,由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依照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复评,学会优秀课题以复评结果为准。

2.首次结题评审评为“不合格”的课题,在一年之内可再给予一次结题评审机会。

三、结题评审结果

结题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由学会统一制作和发放《广州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电子版)。凡在我会开展课题研究的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须关注“广州教育学会会务工作”公众号,以便接收有关科研通知及下载证书。

四、成果宣传推广

学会将采取积极措施和适当方式,加强优秀课题的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包括推荐报刊发表,利用广州教育学会网站和其他相关媒体宣传推广,召开课题成果报告会发布研究成果信息,组织多种形式的实验推广、专题培训或学术研讨等。



                                                广州教育学会

               2023年7月7日

(联系人:刘海文,联系电话:84784924)


文件下载:广州教育学会关于开展教育科研课题2023年下半年结题验收的通知.pdf



[发布人:王颖瑜,审核人:欧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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