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优秀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研机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广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构建以全面育人为导向的基础教育教学评新生态,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广州教育学会决定联合举办“广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优秀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面向全市征集中小学(含幼儿园)课程实施典型案例,总结推广以深度学习、深度教学为特征的中小学课程实施成功经验,推动课堂教学关系的深度调整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变革;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实施发展性的课程教育,引领教育理念、教学方式、评价体系、资源建设等全方位变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广州教育教学实践,鼓励教育教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促进广州市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单位
主办: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广州教育学会
协办:广州市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广州市中学政治教学研究会、广州市中学数学教学研究会
三、评选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推动我市教育教学研究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质量至上。严把学术质量关,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三)坚持分类评选。对征集范围内各类教育教学案例进行分类评选。
四、评选范围
(一)育人模式创新实践案例
区域或学校层面开展的探索创新育人模式的实践案例,包括班会课、主题教育活动、智慧阅读项目活动案例等。
(二)学科课程教学范式培育与应用案例
区域或学校层面开展的有理论基础、对改进课堂教学与 课外学习有针对性、实践性价值的学科教学范式及推广应用案例,包括学科课堂教学、学科项目式学习、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案例等。
(三)教育教学评价案例
区域与学校层面组织实施的体现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教学导向正确、操作性良好的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案例,包括学科学业评价方案与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教师培养发展性评价案例等。
(四)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案例
建设学科课程或专题教育教学资源及其有效利用的经验,高品质且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区域活动课程等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与利用的案例,包括智慧教学课程资源建设与应用、学科课程教学数字资源建设与应用、特色校本课程建设与实践案例等。
案例具体内容可参考《中小学教育教学典型案例选题指南》(附件3)。
五、评选方式
(一)初评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区属普通高中由各区教研机构组织初评,分类推荐,包括育人模式创新实践案例、学科课程教学范式培育与应用案例、教育教学评价案例、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与利用案例四类。各区每一类案例可推荐不超过20项参加市复评。
省、市属高中由市教育学会组织初评,分类推荐,每一类案例可推荐不超过15项参加市复评。
(二)复评
复评由广州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各有关教研会负责,在初评推荐的相关教育教学案例中,按照案例实际质量评出拟获奖案例,推荐参加市终评。
(三)终评
由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广州教育学会组织专家组对复评推荐案例进行终评,对复评结果给予审定,确定各类型获奖案例。
六、申报要求
(一)质量要求
1.聚焦教学实际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照各学科《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有显著的实践成果或突破。
2.遵循教育规律
符合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对促进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有正面积极作用,促进教育教学活动良性循环。
3.特征独特典型
案例具有独特性、典型性和针对性,所呈现的解决问题策略清晰可行。成效显著,易于推广,能有效解决中小学课程实施中存在的普遍现实问题,取得良好的育人效应和社会反响。
(二)报送要求
1.评奖采取个人申报方式,每人只限申报一项(含合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区属普通高中根据各区的要求向区教研机构报送;省、市属高中根据市教育学会的要求向学会报送。
2.案例材料以电子稿报送,包括汇总表、案例和佐证材料。案例正文不超过8000字,格式要求见《广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优秀典型案例基本框架》附件1。佐证材料不多于5件,反映成果的实践效果和影响。
材料命名格式统一为:区名+校名+案例类别+案例名称+作者姓名。
3.经初评后,各区教研机构将初评结果(含电子稿及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表格格式见附件2)报送市联系人,并通知初评入选的案例作者将案例材料在指定的网络平台填写申报信息、上传教育教学案例。
(三)报送时间
1.初评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7日。具体要求见各区或学会通知。
2.复评材料网上填报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方式及填报要求另行通知。
七、评选要求
(一)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第一。各区及各专业委员会评审组应严格把好质量关,按要求评出推荐案例,数量不得突破指标。
(二)严格评奖程序。各级评选组织单位应按要求组织评审组,采取严格措施,以保证评奖工作不受干扰,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三)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选工作,若发现申报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涉评选工作,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参评资格。
八、公示及异议处理
(一)拟获奖名单通过广州教育学会官网(http://gzse.org.cn/)进行公示,自获奖结果公示之日起一周内为异议期。在异议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获奖结果有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本次组织单位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并写明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过期或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组织单位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二)对于剽窃抄袭、弄虚作假的获奖案例和人员提出异议,不受异议期限制,一经核实,即撤销奖励,追回获奖证书,并予以公布。
(三)以下异议不予受理
未实名举报的异议;对申报案例未获奖的异议;对案例获奖等级的异议;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不属于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异议。
九、评选结果
获奖情况通过广州教育学会官网公布,并由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广州教育学会联合颁发获奖证书。优秀案例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将优秀案例结集出版,或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推送、发布,用于推广应用。
附件:1.广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优秀典型案例基本框架
2.广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优秀典型案例征集推荐汇总表
3.中小学教育教学典型案例选题指南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广州教育学会
2022年10月19日
备注:
1.作品提交方式:本次评选采用网上申报和评审方式,参与人员通过广州教育学会网站(网址:http://gzse.org.cn/)活动栏目中的“广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优秀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入口注册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作品正文材料。
2.平台开放时间:2022年11月17日-11月27日
联系人: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李莉芸,联系电话:83343164
广州教育学会 刘海文,联系电话:84784924
附件下载:关于广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优秀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