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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7-30 05:13 学会通知

广州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专委会,各会员,各区教育学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总结广州市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繁荣和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我会决定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以下简称“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成果评选活动将采取分类申报的方式,对理论类的专著和论文研究成果、实践类的课题成果和校本课程研究成果、决策类的咨询报告等成果实行分类申报、评奖。

受理成果范围包括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于20161月至202012月期间完成的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校本课程研究成果,以及不宜公开出版或发表,但已被市级或以上决策、管理部

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成果。

二、评选原则



成果评选活动的参评成果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符合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成果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申报要求

 (一)成果评选活动以广州教育学会、广州教育学会所属各专委会、区教育学会、各单位会员按名额推荐申报的方式进行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其中,广州教育学会本级推荐名额为10项,各专委会推荐名额为3项,各单位会员推荐名额为1项,各区教育学会推荐名额为3项。

(二)列入广州教育学会立项课题,以及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原则上优先推荐申报。

(三)署名多人的课题研究成果或校本课程原则上由第一负责人进行申报;署名多人的专著或论文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每位申报人只限申报一项成果。

(四)成果申报者填写《广州教育学会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课题成果类:包括立项证书、结项证书、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材料;论文类: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证明材料;著作类:专著等证明材料;校本课程类: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方式与课时设置、课程评价等证明材料;政策咨询类:采用单位等证明材料)。

(五)成果推荐单位对推荐对象负责,择优推荐,对申报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以及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四、申报流程

申报者登录广州教育学会网站(http:// gzse.org.cn),先点击【申请入会】注册(已是会员请忽略),点击主页的【成果申报】,进入广州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成果)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报。

、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网络端口开放时间202110月1日至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各专委会、各单位会员、各区教育学会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本单位申报组织和材料审核及报送工作。

(二)我会将组织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获奖成果由广州教育学会颁发证书。


 附件:1.广州教育学会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实施方案

2.广州教育学会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

  

 

                         广州教育学会

                           2021年723

(联系人:刘海文,联系电话:83513805)



附件:广州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 广州教育学会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评审)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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